木制品企业粉尘爆炸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措施—王明摘要:木制品在加工工序中产生大量的木粉尘,在加工设施、除尘系统、生产车间内形成爆炸性粉尘环境,具有产生爆炸的风险隐患,结合本人作为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参与检查的经验,就木制品企业粉尘爆炸风险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木粉尘;风险;措施 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明确了45种可燃性粉尘,并给出了特定粉尘样品实验测试出的爆炸特性参数。其中,木粉尘的最小点火能为7 mJ,最大爆炸压力为1.05 Mpa,爆炸危险性级别为高。较小的点火能与较大的爆炸压力体现了木粉尘极易引起爆炸及爆炸后果的严重性,尤其木粉尘爆炸后引起的二次爆炸,其危害性更加严重。 2022年1月27日,山东省济宁市佰世达木业公司废料仓发生粉尘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13人轻伤;2018年8月31日,山东省曹县㽵寨镇森坤木制品厂发生较大爆燃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1万元;2015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根河市兴安人造板公司发生木纤维粉尘爆炸事故,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生产车间厂房严重损毁。 这一系列的木粉尘爆炸事故,充分说明了我国木制品企业具有一定的木粉尘爆炸风险隐患,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需要对现阶段中小微型企业木粉尘爆炸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损失[1]。 1 木制品企业粉尘安全管理现状 木制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木粉尘的工序一般为开料、雕刻、打磨、砂光等,开料、雕刻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较大,打磨、砂光产生的粉尘颗粒较小,爆炸风险较高,爆炸产生的危害性较严重。目前企业使用的除尘系统多为干式脉冲滤袋除尘器和非封闭式单机双桶除尘器。 1.1 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中小微型木制品加工企业,企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对除尘系统、防爆电器等硬件设施及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设备的维护保养等软件方面投入较少,没有引起投资人足够的重视。企业投资人不重视造成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普遍缺少木粉尘防爆的技术知识及管理能力,联锁造成基层员工不按操作规范操作,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而违章作业,缺乏木粉尘防爆的知识与技能,没有应急措施等。加之基层员工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年龄偏大,接受能力较差及应急反应较慢,加大了木粉尘爆炸的危险性。投资人不重视、管理人员知识能力的缺乏、基层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爆炸危险性为高的木粉尘一旦发生爆炸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2 企业硬件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由于各种问题及原因,厂房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改变厂房的使用性质,厂房的建筑结构是非框架非排架,耐火等级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涉爆的区域没有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泄压措施,涉爆区域与非涉爆区域没有任何的分隔措施,大多数的企业厂房与仓库都没有分隔措施。 规模较小的木制品企业多数使用非封闭式单机双桶除尘器,与人员的操作区、设备区、安全出口的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 采用干式脉冲滤袋除尘系统的企业,较多的把除尘器设置在室内,除尘器与其它生产区域没有防火防爆的分隔措施,未安装无焰泄爆设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安装使用的泄爆导管强度低于除尘器等。 利用沉降室收集粉尘的除尘器无法安装锁气卸灰装置,更谈不上设置锁气卸灰装置运行异常或停机监测报警装置。大量的粉尘堆积在沉降室,如果遇到达到最小点火能的火花极易产生粉尘爆炸,堆积大量木粉尘的沉降室爆炸产生的危害性相当严重。有的企业锁气卸灰装置没有正常投入使用,除尘器中存在大量的木粉尘,更有甚者安装了除尘系统却不投入使用,理由是每天产生较多的电费,使企业的成本增加。 大多数的木粉尘除尘器采用了泄爆片进行泄爆,企业无法提供泄爆片的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泄爆面积计算的设计文件,更没有此泄爆片的检测报告、更换记录。除尘器中滤袋无材质报告及防静电的技术指标文件,隔爆阀、火花探测与熄灭装置与泄爆片一样,企业无法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不同厂房、同一厂房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与高温气体、可燃气体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部分企业在不同厂房或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器室外风管上安装了隔爆阀也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有较少部分企业采用正压除尘系统但未规范采用防止点火源的火花探测与熄灭装置。此类隐患属于工贸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行业的重大隐患。 木制品企业还有在20区使用非防爆的电器设备,21区与22区基本上是非防爆的电器设备,在安全检查中与企业管理人员沟通防爆电器时,总是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总认为是小题大作。 进出风口压差及监测报警装置、灭火介质、温度监测联锁、脉冲系统的监测联锁装置、输灰装置、清灰口、防静电设施、防雷设施等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大多数企业这些措施不完善,部分企业没有配置或没有正常使用。 1.3 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未及时清扫 未制定粉尘清扫管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此类隐患是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工贸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行业的重大隐患。制定的粉尘清扫管理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未按制定的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进行清扫,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的粉尘清扫记录。在检查时发现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严重积尘,已远远超过规范规定的不超过3.2 mm厚度的要求。还有时看到工人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在生产现场形成爆炸性的粉尘云。此粉尘清扫管理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执行的,基本上不需要投入资金,生产一线的工人按制度的规定进行清扫并形成记录就避免了重大隐患的产生。偏偏此项重大隐患是普遍存在或执行的力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1.4 软件方面的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未根据木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及企业实际的运行情况,辨识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确定木粉尘爆炸危险的可能性以及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确定危险区域等,分析存在木粉尘爆炸危险因素,评估木粉尘爆炸风险,制定能消除或有效控制木粉尘爆炸风险的具体措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没有木粉尘涉爆危险性的辩识与评估的知识及技能。 企业能提供木粉尘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应急措施等纸质的文件,现场询问员工时大多数都不知道,更谈不上能回答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的内容,更不能按管理制度的内容、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按平时培训及演练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及逃生。 只有小部分的企业制定了木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只是检查表而已,无法提供按周、月频次的检查记录,也未把检查及整改的结果向从业人员通报。 木粉尘的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的课件、木粉尘爆炸的应急预案企业基本上都能提供,也是包括在安全管理制度中,此资料也是标准化评审需要的,基本上都有纸质的文件。但让其提供培训记录、考核表、培训档案、应急演练记录及评估基本上无法提供,有的提供的是标准化评审时制定的相关记录。现场的员工基本都不知道不了解还有此类的培训、演练。 木粉尘防爆的安全附件及安全设施没有按管理制度里规定的程序更换、停用等程序执行。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度进行审批。 现场的警示标识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齐全,不规范,车间的安全通道与楼梯间堆放物料,影响安全疏散。此现象在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检查时随查随改随恢复。 未对除尘系统的控制系统、防爆设施、火花探测及熄灭装置、滤袋的更换等按规范要求的周期与内容进行检测、维护、保养。 2 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通过对木粉尘企业防爆措施的现状进行分析,梳理了木粉尘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应进一步提升木粉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厂房、设备设施的安全达标标准。 2.1 加强重点部位的控制措施 要防范木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首先解决重点部位的粉尘防爆措施。比如,对生产作业现场、产尘设备的内外部、除尘系统的管道、除尘器内部、输送木粉尘的装置、堆积木粉尘的场所、电器设备的内外部等部位,加强木粉尘的清扫与清理,避免因堆积木粉尘产生粉尘层引起爆炸,特别是可以减少二次爆炸的危害性。也有利于控制木粉尘达到爆炸极限。无法形成粉尘云,就切断了产生木粉尘爆炸的可能性,实现了本质安全[2]。 2.2 消除点火源方面防控措施的应用 首先消除静电火花,没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即使产生木粉尘云,也无法爆炸。在涉爆区域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爆设备,尤其是防爆电器的应用最为重要;在除尘系统风管的法兰连接处、锁气卸灰装置的连接处、金属软管与设备的连接处等要进行防静电跨接,使其电阻值低于0.03 Ω;在除尘器滤袋材质的选择上,要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防静电阻燃滤袋,七项技术指标都要达到国家标准,在滤袋的金属骨架上也要设置防静电跨接。所有防静电接地要规范合理,不能串接后再接地,接地极的设置材质与埋地深度也要符合规范要求,要定期对防静电接地电阻及防雷接地电阻进行测量,检测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在有可能产生火花的吸尘罩、物料入口处设置筛选器、磁铁分离器、火花探测与熄灭装置,使产生的火花及时熄灭或不能产生火花;一线的工人在涉爆工作区域工作,不能穿化纤类容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格按照木粉尘防爆的要求以及个体防护装备的要求选用与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服[3]。 对采用沉降室除尘,未规范使用锁气卸灰装置,除尘系统互联互通,不同介质共用除尘系统、正压除尘等隐患进行专项整治。 对泄爆设施、隔爆阀、滤袋材质等检测、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的检查,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设备设施,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使用。 2.3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运行情况,对产生木粉尘的区域进行充分的评估,确认涉爆区域的爆炸可能性及产生的危害性,根据评估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防范措施,按照重点区域严格管理的要求加强管理。 对产生木粉尘的区域制定安全检查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与方式进行风险隐患检查与整改闭环管理。 针对不对岗位的人员进行木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的专项培训并进行考核,使员工充分了解与掌握木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及防范的措施。掌握发生木粉尘爆炸后的应急措施,使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加强设备设施、控制系统、检测系统的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2.4 加强执法检查 由于我国的国情与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单单从企业层面加强木制品企业粉尘防爆的评估、风险隐患检查及整改闭环管理、除尘系统防控措施的应用、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等方面,显然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加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或政府部门采购安全第三方面的技术服务,加强对木粉尘企业的隐患检查与风险管控,是目前比较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 3 结束语 木粉尘的防爆工作是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木制品加工的多个工序、多个环节、多套设施。通过对木粉尘企业的防爆现状的分析,总结了木制品企业存在一些隐患及常见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防控措施,为木制品企业粉尘的防爆以及其他粉尘企业的控爆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木粉尘极易引起爆炸,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企业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木粉尘的规范要求,坚决遏制木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1] 李辉,张倩倩,路锟.木材加工企业除尘系统防爆措施研究[J].电气防爆,2019. [2] 江湖一佳.木质粉尘爆炸特性及其典型生产环境风险评估应用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6. [3] 崔敏.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D].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4. 摘自:《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第十一期 声明:此篇为集团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hhuagong.com/sys-nd/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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